發生交通意外點處理?


意外發生當刻要做什麼?


根據香港警務署和運輸署提供的建議和指引,總括以下8個步驟

1. 保持冷靜、控制情緒、不要驚慌

2. 可行情況下在安全位置停車、熄匙、拉手制 

3. 可行情況下確定有沒有人和動物受傷財物受損 

4. 如發現有傷者,安全可行情況下必須報警並協助傷者 

5. 可行情況下拍攝意外現場、涉事車輛、碰撞位置、軚痕 

6. 可行情況下紀錄事發日期、時間、地點、涉事車輛車牌號碼、司機姓名、電話、地址、事發案情經過及相關證人姓名和電話 

7. 保留行車記錄儀所拍攝的任何相關錄像片段及相片作日後跟進或警方調查之用 

8. 意外發生後14日內通知保險公司 



受傷後,自己或家屬要做甚麼?


如遇上交通意外而受傷,你或你的家屬需要:

  1. 在安全情況下立即報警,並錄取證人口供
  2. 盡快接受醫生診治及治療 
  3. 與律師會面(律師會幫助你了解索償程序、索取醫療報告及警方文件、撰寫律師信寄予涉事司機、第三者保險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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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的民事索償程序


  1. 任何情況下,應向有處理意外索償經驗的律師諮詢意見
  2. 由他們建議/決定申索是否有法律依據
  3. 律師會整理閣下的證據,並呈交予需要負上責任的一方及其保險人

索償者要注意:必須妥善保留意外的相關紀錄,以確保索償程序可順利進行。

合理賠償及金額計算

導致人身傷亡的賠償金額可分為 2 大類:

1. 涉及非致命意外的申索

  • 申索人的訟費

  • 以上述賠償計算的利息

  • 其他專項損害賠償(雜項開支)

  • 收入損失

  • 因痛楚、受苦及失去生活樂趣的損害賠償

2. 涉及致命意外的申索

  • 殮葬費用
  • 喪親悲痛補償(HK$231,000)
  • 受養人(如有)失去依靠的損失,例如死者的子女、配偶及父母
  • 財富積累之損失
  • 喪失服務
  • 其他專項賠償(雜項開支)
  • 以上述賠償計算的利息
  • 申索人的訟費
  • 若申索的賠償金額高於 HK$300 萬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展開法律行動,HK$300 萬以下的案件由區域法院處理,而低於HK$7 萬的案件則由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

交通意外的索償期限

意外發生日期起計的 3 年之內必須展開法律行動,否則會失去索償權利。



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


社會福利署設有一項名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援助計劃,也被稱為「車手獎」,旨在為交通意外的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經濟支援。

無論交通意外的責任歸屬於誰,或者受害者的經濟狀況如何,該基金都會為受傷的人或其家屬提供經濟援助。但請注意,物質損失並不在援助範疇內。

即使受害者或其家屬已經獲得了該計劃的援助,他們仍然有權通過法律途徑向涉事者索賠。但是,如果他們因同一次交通意外獲得了賠償,則必須在付款日期前至少72小時通知社會福利署署長,並退還所獲得的援助金額或賠償金額(以數額較少者為準)。

如果你遭受的交通事故是由於他人的疏忽造成的,例如對方駕駛員,或者你作為乘客的駕駛員,或者你作為行人被駕駛員撞到,你可以通過律師代表,通過民事訴訟向疏忽的駕駛員的第三方保險公司進行索賠。賠償金額取決於傷勢,大多數情況下都會高於「不論過失」的賠償。這是因為車手獎的目的是解決受害者的即時經濟壓力,而不是完全補償受害者所遭受的所有損失。

詳見:車手獎 經濟援助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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